俗話說「有借有還,再借不難」,但遇到債務人拖款或甚至失聯「裝死」時該如何確保自己的權益呢?

若真須公堂相見,要走民法還是刑法起訴對方?以下幾點迅速切入分析!

律師的一天》身上同時有30-50個案子,還要寫書狀上法庭,律師的忙碌生活這樣過!-風傳媒

1. 完整的借貸證據

借款契約在法律上稱作「消費借貸」,確認手上有雙方簽署的借據,內容包含雙方本名,借款金額,借款時間與原訂債務償還時間,是否有約定利息或抵押物品/擔保人/違約罰則等(定型化契約佳),並保留有關債務內容的匯款收據/對話截圖/通話錄音。如果是口頭約定,狀況會變得相對麻煩;所以錢借出之前還是建議白紙黑字,給自己做最大保障。

2. 「他騙我說很快就會還!這是詐欺!」

如果有這種想法,先等等。普通的債務不履行訴訟屬於民法範疇,而詐欺取財屬於刑法範疇,對方必須是先有惡意施用詐術行為、使債權人陷入錯誤而蒙受財產損失,方能成立。但對於某些刻意失聯的債務人,「提告詐欺」可動用公權力逼迫對方現身說明,但如此就會進入非告訴乃論,詳細情況建議先找律師諮詢再動作。

3. 談談現實問題:律師費?

10萬以內的債務稱為小額訴訟,50萬以下的是簡易訴訟,通常大多是達到50萬元以上的鉅額才會請律師出庭。若聘請了律師打債務官司,可依循民事訴訟法規定由敗訴方支付訴訟費用,若僅有部分勝訴,則由法庭裁定哪一方支付。

以上簡單介紹追討債務時須注意的方向,若不確定自己的債務情況,建議還是先諮詢專業律師才能得到最好的幫助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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